【本文由“星辰大海路上的腹黑兔”推荐,来自《安徽一服刑人员遭狱警虐待后身亡,涉事狱警一审获刑8个月》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你这是另一个极端。

不是说不能执法,而是执法是否得当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死者被束缚5天时间,这就有“过度执法”的嫌疑了。

因为事发地本来就是监狱,服刑人员的活动行为本来就是受限的,不服从管理、骂人是应该惩戒,但即便是身体健康的人,被束缚5天恐怕也会有各种风险。

我大学时有次丢了身份证,去派出所补办,看到有个小偷被锁在讯问椅上,我隔着窗子跟他聊了两句,仅仅是手脚被锁,脸还能搁在桌板上打瞌睡的情况下,两天不到他说他已经快崩溃了,并且浑身疼,下肢麻木。

那么你可以想象一下被束缚5天的人,会有怎样的生理反应?

执法,尤其是暴力手段的执法,是必须得当、必须严管的,否则,极有可能就会演变成执法人员对服刑人员的迫害,以及诸多弱势群体在一些存有争议的案件中被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