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伴随智能技术对人类生活的深度影响与数字中国的纵深发展,如何将新科技成果尤其是智能技术运用于社会运行的治理活动即技术治理,如何以技术的包容性提升数字福祉进而通向美好生活是探索智能向善理论体系构建必须思考的两个重要议题,治理的有效性与技术设计的普惠性则是回应上述两个议题的关键要素。基于此,刘永谋教授等的《技术治理视域下工程师的社会地位》一文从技术治理的角度,归纳对工程师社会地位的既有理解,指出中国工程师应以“为国服务”为核心意识形态,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中国特色的“工程师服务论”,强调通过再治理来防范工程师治理权的过度扩张;闫宏秀教授等的《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问题及其消解》一文指出技术拒绝的危害在宏观层面体现为引发结构性失权、中观层面诱发技术信任危机、微观层面造成个体效能感缺失危害,并以门槛型、权限型、系统性三重技术拒绝类型的划分、内在逻辑的揭示与伦理困境的阐释为基础,提出以共生伦理重建人与技术之间的连接可能性,消解技术拒绝。(闫宏秀,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专题为“基于治理与普惠共进的智能向善理论体系构建”,转载自《长沙大学学报》第40卷第1期。
【本文摘要】在数智时代,技术拒绝问题早已突破了传统接入障碍的局限,升级成为一个关涉权利、信任与主体性的系统性难题。其带来的危害在宏观层面体现为引发结构性失权,使得部分群体被隔绝在数智社会的大门之外;在中观层面,诱发技术信任危机,极大地削弱公众对算法和数据的信任度;在微观层面,则会造成个体技术失能,使之陷入自我效能感缺失的恶性循环之中。技术拒绝现象呈现出三种逻辑递进、相互嵌套的类型:其一,是因能力欠缺或资源匮乏而导致的被动排斥,即技术门槛型拒绝;其二,是因担忧隐私泄露或权力分配不公而主动选择规避,即技术权限型拒绝;其三,是由人-技术关系的脆弱性所引发的技术系统性拒绝。因此,对于技术拒绝问题的消解路径,无论是从制度层面还是个体层面考量,都指向一种共生伦理。具体而言,在哲学维度上,需要打破人技二元对立的固有思维模式,重新构建技术伦理框架;在实践维度上,则要通过信任重建、打造文化赋能体系以及进行技术普惠设计,实现协同治理。
在人类社会全面数智化转型的当下,数字鸿沟问题备受关注,从立法、技术研发等途径所展开的系列研究大大推进了数字鸿沟问题的破解。
上述破解方式,均以人是否具有接入意念与能力为基础。然而,在数字鸿沟的背后,有一个更为基础性的问题,即技术拒绝。技术拒绝意指人们由于主动或被动的原因,不能或不愿接入技术,从而导致在社会中处于边缘地位。在技术基础设施高度发达、应用场景空前丰富的背景下,技术拒绝现象却依然存在且日益复杂化。这种拒绝并非简单的滞后或不愿,而是人类在面对技术权力扩张时产生的一种结构性抗拒和规范性诉求。
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意指在数智技术成为社会运行基础框架的背景下,个体或群体因客观能力缺失、主观权利担忧或系统结构性排斥,而不能、不愿或被阻止接入、使用数智技术系统的综合性社会现象。特别是当数智技术作为人类生产与 生 活 的 重 要 方 式 时 , 这 一 问 题 早 已 超 越 了单纯的经济效益或生活便利性考量,而涉及更深层次的公平性问题、公民权利的享有以及个体在现代社会中的存在与价值显现。这种拒绝直接指向人的生存境遇,全方位重塑着人在数智时代的生命样态与意义。如果说数字鸿沟主要描述的是不同群体在技术接入和使用上的“存量”差距,是一种静态的结果描述,有效揭示了数智化进程中的连接障碍;那么,基于当前的问题已从基础设施的“连接鸿沟”升级为能力、权利和价值层面的“意义鸿沟”,走向了深层且多元的抗拒形态,且以更为直接的方式影响人类存在时,亟需关于这种差距的动态研究,而技术拒绝则恰恰揭示了导致这一差距的动态生成机制。换言之,数字鸿沟就是技术拒绝在数智时代的社会性表征,技术拒绝是数字鸿沟的动态生成机制。因此,若想充分释放数据的潜能,以技术的包容性提升数字福祉进而通向美好生活,就必须有效解码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问题。
一、数智时代技术拒绝的危害及其本质
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与传统“数字鸿沟”关注的连接障碍有本质区别,其特殊性在于技术已不再是单纯的工具,而是成了一种内嵌于个体存在的系统。以往的数字鸿沟主要关注通过窗口式的互联网获取信息和沟通交往的障碍。在数智时代,随着数智技术的纵深发展和应用场景的扩展,数智化转型已升级为全景式的“物联网”乃至 “智联网”。这意味着技术不再是可选项,而是构成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框架。技术拒绝从对特定工具或应用的规避,变成了对一个无所不包的“技术系统”的深层抗拒。基于人类生活已然建立在这个技术系统之上之现实,对技术拒绝的深入分析就不能仅停留在传统的连接性或接入性障碍,而必须扩展到对技术系统基于人类生活已然建立在这个技术系统之上之现实,对技术拒绝的深入分析就不能仅停留在传统的连接性或接入性障碍,而必须扩展到对技术系统内嵌的权力机制和对人类主体性异化的审视。这意味着,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已从解决 “有没有”的问题,升级为探讨如何共存的伦理学、社会学和哲学议题。对于社会治理而言,这要求将关注点从基础设施的普及转向数字权利的保障、算法的公平透明以及抵制技术支配的自主性空间,以应对技术渗透对个体生存状态和宏观社会结构的挑战。
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现象,其危害性已超越传统的接入障碍,逐渐走向对社会公平、个体主体性乃至数字文明平稳进程的系统性挑战。相较于以往的技术应用,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呈现出接入前提的颠覆性、权力关系的双向脆弱性以及结构性不平等的内嵌性等特殊属性,进而形成了更为基础性的伦理风险。
其一,导致结构性隔绝与技术性失声。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技术拒绝直接导致部分群体无法接入互联网,使其丧失了分享数字经济红利的机会。更深层次的危害在于,技术拒绝问题一旦凸显,必然会造成被拒绝群体在信息资源获取上的公平性失衡。在网络成为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主要渠道的今天,无法接入技术就等同于失声,这进一步影响了群体的表达和参与,加剧了社会的结构性不平等。这种“失声”是数字鸿沟在能力和权利层面的一种体现。
其二,导致权力不对等与系统性偏见。在数智社会中,数据既是资源,也是权力。对用户的收集、整理与挖掘等为权力的数据化提供了通道,使得数据的掌握者可以通过技术的方式拥有更多的技术权力。然而,这种权力的不对等状况,恰恰会损害非技术专业领域技术使用者的利益,进而催生实施性偏见。技术拒绝现象的产生,正是处于结构性权力劣势的被拒绝群体,针对此类偏见与不公所做出的理性抗争,它是数智社会里社会控制机制的一种体现。
其三,导致“人-技术”关系的双重主体性与脆弱结构。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现象,其根源在于“人-技术”关系中所蕴含的双重主体性张力。技术并非被动的工具性存在,其在被发明之初即获得了某种内在的能动性与自我生成逻辑。其发展路径常常超越人类原初的价值预设,呈现出相对独立的演化动力,这构成了技术的主体性。与此同时,人作为伦理与政治意义上的行动者,亦通过信任、规范与权利意识维系其在技术体系中的人类主体性。当这两种主体性发生错位时, “人-技术”关系便呈现出一种双向的脆弱性结构。当这种技术的自我演进演变为一种绝对的支配力量时,这种张力便异化为技术对人的彻底拒绝。此时,技术系统可能形成一种封闭的、自指涉的运行逻辑,将作为伦理主体的人类结构性地排除在决策与意义生成的回路之外。在这种语境下,技术拒绝不再单纯是个体基于伦理反思的主动抵抗,而更多表现为一种被动的存在论危机:在 “技术主体化”的迅猛扩张中,由于技术逻辑对生命世界的侵蚀,普通人因无法嵌入高度自治的技术系统而面临被边缘化甚至被废黜的风险。由此,这一维度的技术拒绝深刻揭示了“人-技术”关系的双向脆弱性——它不仅关乎人如何接受技术,更关乎在技术构筑的封闭系统中,人是否还能保有一个被接纳的主体位置。由此来看,当技术的自我进化偏离了以人为本的伦理导向,个体选择拒绝、规避甚至暂停使用技术,便成为主体在权力不对等格局下的理性抗争之举。这既体现了在数智技术迅猛发展的进程中普通人面对技术时所感受到的被动处境,也反映出他们试图借由拒绝的方式,重新厘定人与数智技术的边界,进而巩固自身作为人的主体地位。
因此,数智时代的技术拒绝不仅是经济上的效率或便利性问题,还关乎人的社会性存在。恰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7,人的价值需在关系中显现。在数智化转型中,人的社会存在亟需通过数字人的形式来充实其社会性的存在。进一步来说,技术拒绝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牵涉到更为深层次的公平性议题。当个体拒绝接入技术或是遭到技术拒绝时,这等同于部分个体被摒弃于社会性的存在以及价值彰显的范畴之外,对人类主体性的完整程度构成了威胁。
二、数智时代技术拒绝的层级划分与内在关联
从人与技术的关联性来看,可依据技术对人的拒绝的可能性将技术拒绝简单区分为技术门槛型拒绝、技术权限型拒绝和技术系统型拒绝三个层级。
(一)技术拒绝的三重层级类型
1.技术门槛型拒绝
此类技术拒绝主要是指由于接入能力、设备、经济成本和数字素养的缺失导致个体或群体在数智社会中无法获得或有效使用技术工具而产生的被动排斥。技术门槛型拒绝是传统数字鸿沟在数字技能和可负担性方面的延续,是绝对型的被动排斥。其主要体现在特定群体在接入能力和经济负担上的结构性劣势。尽管我国在不断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和宽带边疆等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普及率的结构性断层依然明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地域上的不均衡性依然存在。
除了地域性问题之外,结构化的数字素养和设计偏见问题更是老年群体融入数智社会所面临的一大障碍。截至2024年12月,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的互联网普及率仅为53.2%[2]20。当前我国科技产业在追求产品普惠性的同时,老龄人口的 “特惠性”需求正在日益上升。然而,当下老年数字教育课程的内容,大多聚焦于助力老年人跨越基础操作障碍、提升网络安全认知,而对老年人在数智社会可能遭遇的数字沉迷、数字失声等更高级别的挑战有所忽视。此外,老年教育的服务对象范围也存在局限。所以,这种因产品与教育供给受限而引发的拒绝现象表明,门槛型拒绝的关键已从单纯的连通性难题,转变为结构化的数字素养与设计公平性问题。
2.技术权限型拒绝
此类技术拒绝主要是指个体或群体基于对技术系统带来的风险、不公和权力不对等的理性认知,出于主观意愿和风险规避而选择性地规避或限制使用某些技术。其是用户出于主观意愿,对数据隐私、算法歧视、经济风险或系统不公产生信任危机,导致的自愿或选择性规避。因此,技术权限型拒绝不是出于技术使用者的能力不足,而是技术使用者对数字权力不对等的理性抗拒,体现为技术使用者的选择性与主动性的规避。
技术权限型拒绝体现出技术使用者对技术系统主观上的不信任,以及对自身权益可能遭受损害的忧虑,这使得他们在涉及敏感的应用领域会采取规避或选择性使用的方式。从第 56 次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来看,高度依赖效率和社交的应用渗透率极高。比如,社交网络用户占网民整体的98.6%,即时通信用户占网民整体的 97.3%[2]1,这表明大众普遍接受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效率红利。然而,当应用涉及个人核心权益、生命健康,或是存在潜在不可逆风险时,用户会明显表现出规避行为。这种较低的应用渗透率,体现出用户对数据权利与算法黑箱的高度警觉。此类拒绝并非源于能力欠缺,而是一种理性权利的体现。实际上,权限型拒绝本质上是对数字治理权与主体权利的诉求,反映出基于用户信任和权利对等的数字契约尚未建立。
3.技术系统性拒绝
此类技术拒绝严格意义上应包括两类:一类是对技术作为内嵌于社会结构、具备内在支配性力量的体系所展开的深层抗拒与哲学层面的反思。这种技术系统性拒绝,意味着对技术本质的质疑,对技术化生存侵蚀生命世界以及技术支配结构的批判,它源于对工具理性走向绝对化、技术决定论,还有其对人类主体性造成异化的宏观哲学思考,体现为一种哲学性的批判,如“数字戒毒” (Digital Detox)[3]运动就是一种典型的技术系统性拒绝。其参与者并非不具备数字技能,而是为了摆脱社交媒体成瘾、算法推荐的信息茧房以及无处不在的数字监控,而有意识地选择暂时或永久地切断与某些数字技术的联系。这种拒绝行为,是从技术决定论的束缚中解放自身,重新掌握生活主导权的实践。它代表了主体对技术作为一种强大系统性力量的反思和抵抗。另一类“是技术对人类的彻底拒绝”[4]9,是技术门槛型拒绝与技术权限型拒绝的极端状态,属于人类处于被动性拒绝的情形。本文主要聚焦于后者。
在当下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可能替代部分创造性劳动的情境下,对于技术结构性支配生活世界的担忧显得尤为显著。一旦技术沦为控制和剥削的工具,而非用以解放人类的手段,它就会发生异化,让个体感到无力且疏离。这种异化进而催生出有意识、理性的拒绝举动。当人们面对一个充斥着虚假信息、隐私泄露风险以及算法偏见的数字系统时,选择不接入或者谨慎使用,这并非出于无知或守旧,而是一种对系统性风险的深刻洞察与持续抗争。这一行为可被视为一种“策略性文盲 (Strategic Illiteracy) ”[5],其代表着对技术可能带来的失控与异化风险的深层忧虑。这种 “被技术拒绝”的深层危机,实质上是人类主体在高度自治的技术系统中遭遇的结构性放逐。随着数智系统向弗洛里迪所言的“三级技术”形态演进 (形成一种“技术—技术—技术”的自指涉闭路循环[6]35),人类不再是技术回路中的操控者或必要中介,而是被结构性地拒绝在意义生成的循环之外。
在这一情境之下,技术拒绝不再以显性的被拒于门外的方式呈现,而是表现为隐性的无须参与:人类从主动的“使用者”沦为被动的“消费者”或“受益者”,仅仅承担接收系统自动生成结果的任务。这种看似温和的“拒绝”,实则构成了最为致命的隐患——它剥夺了人类借助技术实践来证实自身智慧的可能性。正如斯加鲁菲所提醒的,真正的奇点危机或许并非源自机器智能的突飞猛进,而在于人类因长期处于这种被技术豢养的状态,面临着智力衰退与主体性弱化的风险。所以,系统性拒绝的本质,是技术以提供便利为幌子,对人类实施的一种供养式的废黜。
(二)三重拒绝类型的递进关联
技术拒绝的层级 (见表1) 形成了一个从表面到深层、由微观阻碍到宏观异化的递进式关联架构。技术门槛型拒绝、技术权限型拒绝以及技术系统性拒绝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基于人与技术关系的视角,在微观、中观、宏观三个不同层面构建起一个逻辑递进、相互嵌套的复杂关联体系。这种关联性反映出技术排斥现象从表层的功能性障碍,逐步向中层的人权与治理危机深化,最终攀升至宏观层面的哲学与本体论批判。
从技术门槛型拒绝过渡到技术权限型拒绝,体现的是客观阻碍向主观抵触的转变。技术门槛型拒绝是整个拒绝体系的逻辑开端,它主要聚焦于接入能力、经济成本、数字素养等微观层面且可量化的客观障碍。老年群体因设备匮乏或系统性数字素养缺失而产生的被动拒绝,成为他们参与数智社会的绝对阻碍。门槛型拒绝的核心已从单纯的连通性难题,转变为结构性的设计公平性问题。这种结构性劣势不仅阻碍了个体接入技术,更使其处于权力不对等的境地。当个体跨越了最初的接入障碍,步入中观的社会实践层面,便会面临技术权限型拒绝的核心问题。这种拒绝并非源于能力欠缺,而是基于对数据隐私、算法歧视、经济风险的理性判断。这表明,基础数字素养的缺失不仅会导致被动拒绝,还会使技术使用者更易在后续实践中成为数字权力不对等的受害者,进而加剧他们对系统的主观不信任,促使他们采取有选择性的、主动的规避行为。
从技术权限型拒绝迈向技术系统性拒绝,则意味着个体权利受损上升为对结构支配的批判。技术权限型拒绝关注的是技术在具体社会实践中对用户权利的侵害,例如老年人对手机支付的不信任,反映出数据和权力集中在技术公司手中所引发的实施性偏见。这是对数字治理权和主体权利缺失的诉求。当这种权力不对等和权利受损(权限问题) 成为普遍现象,并影响到人类的生存状态时,就演变为技术系统性拒绝。这种拒绝不再是对某一应用或某一数据的规避,而是对技术作为一种内嵌支配性体系的深度抗拒。权限危机的持续累积,表明技术已超越工具理性的中立范畴,成为一种宏观支配力量。这种系统性风险引发了对技术本质、工具理性绝对化的哲学反思。例如,数字戒毒运动正是人们在清醒认识到算法推荐、数字监控等引发的权限侵蚀后,有意识地发起的反抗行动,其旨在摆脱技术决定论的束缚,重新掌控生活主导权。因此,权限型拒绝是权力在社会层面的体现,而系统性拒绝则是对这种权力体系在哲学和结构层面的彻底否定。
三、技术拒绝的三重伦理困境
技术拒绝的三个层级,展现了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从能否顺利接入的实践阻碍,逐步演进为是否给予技术信任的博弈较量,最终升华至对技术主体性问题的哲学层面的深刻反思,共同勾勒出数智社会中复杂且多元的拒绝景象。由此可见,技术拒绝所引发的伦理困境并非单一维度,而是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相互交织、共同呈现 (见表 2),一同构成了对数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严峻挑战。
(1)个体性失能:自我效能感与技术焦虑的恶性循环
在微观层面,技术拒绝引发了个体性失能现象。这种失能并非单纯源于缺乏基础知识或操作技能,而是一种更为复杂、深深扎根于心理机制与文化认知的结构性困境,其核心机制在于个体用户在数智时代自我效能感的缺失。自我效能感指的是个体坚信自己有能力成功完成特定行为或任务的信念,它是推动个体行为与选择的核心动力[7]。当个体对新的数字技术产生抵触、恐惧情绪,也就是出现技术焦虑或技术厌恶时,其自我效能感便会随之降低。这种心理层面的不安全感,是技术拒绝陷入恶性循环的初始驱动因素。由此产生的低自我效能感,直接致使个体出现行为回避现象,即拒绝主动去尝试、学习或使用新技术。这种回避行为,不只是实践层面的疏离,更在现象学层面造成了经验的断裂。意义的构成依赖于意向性经验的展开,而这种经验得以成立,又以个体对世界的感知、操作和理解为前提。当个体排斥对某一技术的体验与理解时,实际上就切断了与技术世界之间的意向性通道,让技术从可被经验的事物退化为一种被设防的“他者”。此时,技术不再作为可被理解的世界关联呈现,而成为被意识排除在生活世界之外的异质存在。结果,技术在个体感知中不断被对象化、陌生化,主体对其缺乏感知的连续性与意义投射能力,进而陷入一种无经验的知觉状态。
这种经验的贫乏,进一步削弱了主体对技术的理解性信任,使技术从原本的共现者退化为具有威胁性的“他者”。换句话说,经验的缺席不只是知识或技能层面的空白,更是主体间性关系的崩塌:人和技术之间的交互空间被关闭,彼此无法在经验中共同构建意义。正是在这种经验断裂与意向性中止的张力作用下,技术拒绝得以固化成一种存在性的封闭姿态。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构表现为:技术焦虑引发自我效能感降低,进而导致行为回避或拒绝尝试,引发矫正性学习经验的缺失。矫正性学习经验的缺失则会强化技术焦虑与陌生感,进一步诱发因技术焦虑导致的自我效能感降低。这一自我强化的循环,使得个体在技术适应性上持续处于劣势。 因此,微观层面的技术失能并非一时的能力欠缺,而是一种永久性的、由心理机制和行为模式锁定的技术适应性结构性障碍,它最终成为阻碍个体在数智时代掌握主动权的首要且基础性的障碍。
(2)信任危机:主体间性视域下的技术不确定性风险
在中观层面,技术拒绝会引发技术信任的崩塌。当代技术系统早已超越了中性操作工具的范畴,而是由权限设定、认证流程、用户界面设计以及算法逻辑等共同构建起一个复杂的权力技术架构。在这一架构中,权力借助技术形式实现了物化与隐蔽化。例如,登录过程中的验证程序、拖动滑块等视觉性认证机制,虽表面声称出于安全考量,却在无形中将视力障碍者等特定群体排除在使用范围之外。同样,看似中立的界面与算法逻辑,在操作规范与可用性标准的掩护下,对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着潜在的规训与筛选。技术设计由此演变为一种隐性规范装置,通过对可被使用者的预先设定,构筑起新的排斥边界。
这种使用者与平台之间的不对等关系,削弱甚至消解了使用者作为服务对象的伦理前提。个体在技术体系中逐渐丧失了作为主体的地位,其信任感因权力的不透明与反馈的不对称而逐渐被侵蚀。这一过程恰恰凸显了“人-技术”关系中内在的双重主体性张力:一方面,技术在被发明之初便蕴含着超越工具理性的内在生成逻辑,能够脱离人类最初的价值预设而自主发展;另一方面,人作为伦理与政治意义上的行动主体,则试图通过规范、信任与权利意识来维护自身的主体性。二者之间的关系既是互动的,也是潜在冲突的。当技术的自我演进偏离了以人为本的伦理导向时,个体的拒绝、规避乃至暂停使用,便不再仅仅是功能性的中断,而是一种理性的伦理抵抗。这种抵抗体现了主体对技术自主化趋势的批判性回应,也是个体在权力不对等的情境中重新夺回存在主权的努力。
在数智时代,技术的交互性、生产性、不透明性、自主性等特性使其不再局限于工具层面,而是以类主体的方式介入主体间性领域。以人工智能系统为例,它通过自然语言处理与决策模型实现与人的交互,从而被人以类似于对待他者的方式进行理解与评价。因此,技术信任呈现出双重风险结构:一方面,个体对技术拥有者的不信任,包括对数据安全、隐私泄露以及操控意图的警惕;另一方面,对技术本身的不信任,源于对其自主性可能失控、决策机制不可解释的焦虑。这两种不信任相互叠加,最终导致信任的整体瓦解,并在主体层面形成了技术拒绝的伦理基础。
(3)结构性失权:数智社会的文化资本鸿沟
宏观视域下,技术拒绝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性的结构性失权。布尔迪厄在剖析资本形态时指出,文化资本以三种形式存在:“一是内化形态,即长久沉淀于个体精神与身体中的性情与素养;二是物化形态,如书籍、仪器等承载理论与批判印记的文化产品;三是制度化形态,如通过学 历 授 予 赋 予 文 化 资 本 以 官 方 权 威 的 独 特 价值。”[8]79数智社会,技术的掌握与应用能力已演变为一种新型的文化资本——技术文化资本。这种资本形态直接决定个体在信息化场域中参与知识生产、社会协同及经济活动的可能性。
当特定群体受限于经济匮乏、教育短板或心理抗拒而无法接入新技术时,他们实际上已被阻隔于这种新型资本的积累机制之外。这不仅造成了认知与技能的断裂,更将特定群体置于社会资源分配的结构性劣势之中。正如布尔迪厄所言,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往往借由教育体系的“隐性课程”实现[9]93,数智时代的技术体系——从算法设计到交互界面——也承担了类似的筛选功能。它以“技术中立”为伪装,在无形中构筑了针对非技术持有者的排斥机制。这种结构性偏差直接导致了数字文化资本的代际与阶层断裂:老年人、低学历群体及欠发达地区居民,因无法跨越技术门槛与心理壁垒,被迫从信息网络中“退场”。其后果是致命的:他们不仅丧失了信息获取的平等权,更失去了在社会政治议程中“发声”与“被听见”的可能。至此,信息资源的不均衡完成了向政治话语权不平等的转化,个体在公共领域的存在感被削弱。
进一步剖析,这种文化资本的断裂,并非单纯的教育或经济层面的问题,而是数智社会结构所潜藏的伦理危机。它削弱了公民在信息社会中自我表达与参与治理的能力,催生出技术寡头化的风险。那些被技术拒绝的群体,逐渐丧失了对社会进程的解释权与干预权。在此情形下,技术拒绝不再仅仅是个体层面的行为抉择,而是演变成一种政治性的失语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技术拒绝揭示了数智时代权力分布的新逻辑:权力的行使不再依靠显性的压制手段,而是通过文化资本的不对等积累,实现对主体的结构性约束。
技术拒绝并非单一的行为模式,而是呈现出由个体经验、制度结构与文化系统共同交织而成的三重结构。门槛型拒绝,揭示了数智时代个体性的失能以及文化资本的不平等,它所指向的,是“不会用”背后深层次的社会再生产机制;权限型拒绝,则体现了人与技术之间的信任危机以及主体间性的断裂。当技术以权力化的姿态设定门槛与规范时,个体在其面前不仅丧失了操作能力,更失去了被理解、被承认的可能性;而系统性拒绝,则超越了个体与工具的关系范畴,转向对技术系统整体的批判性反思,它揭示了现代社会中技术理性所潜藏的异化与失权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体主体性危机。
因此,技术拒绝既是社会结构性不平等的再现,也是个体主体性危机的凸显,同时还是人类在技术统治面前的伦理抵抗。这三种拒绝形态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数智时代技术伦理的张力场。基于此,解决技术问题不能仅仅依赖于加强对使用者的教育或进行政策引导,而应从经验层面出发,重建人与技术之间的主体间性与信任关系,推动形成一种兼具包容性与反思性的技术共生伦理。
四、消解技术拒绝的伦理路径:从对立到共生
技术拒绝源于技术飞速发展与人类福祉追求之间的不同步性。要化解这一困境,就必须审慎面对引发技术拒绝的心理根源,走出人与技术的二元对立,并通过哲学反思与实践重塑,重建数智社会的信任土壤。
(1)审视引发技术拒绝的心理根源,消解技术性的非我
鉴于技术焦虑、技术厌恶、技术恐惧等心理因素是引发技术拒绝的根源,所以,消解技术拒绝不仅需要在技术设计实践层面发力,更要直面社会心理与哲学层面的挑战。当人们面对技术的快速演进以及系统的复杂性时,往往会产生一种无力感与恐惧感,甚至可能发展为厌恶情绪。例如,在日常生活中,由低自我效能感以及与技术对立感所引发的心理困境,会直接促使个体采取行为回避策略,即拒绝主动接触、学习或使用新技术。这种回避行为又进一步导致关键经验的缺失,而经验是主体构建对世界的认知、建立相互联系的基础。当个体排斥对某一数智技术的体验和理解时,实际上是在阻止自身与技术系统之间主体间性经验的建立。经验的断裂使得技术在个体感知中愈发陌生、充满异己性。
毫无疑问,这一切反映了人类技术能动性的危机。技术厌恶,意味着一种更深层次的情感拒绝,或是在存在论层面的抵触。这种厌恶并非源于操作能力的不足,而是将技术系统视为异己、冷漠甚至敌对的存在,是对技术权力侵入生活世界的一种反感。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实际上都指向了一种心理上的人与技术对立状态,即人将自己置于技术之外,将技术视为非我的存在。这种心理疏离并非个体偶然的情绪波动,而是源于数智时代技术理性的结构性扩张。因此,对上述技术拒绝心理根源的审视,必然要走向对人与技术二元对立关系的消解。
(2)走出人-技术的二元对立,确立共生伦理化解技术拒绝的伦理困境,首要的前提在于打破长期支配现代思想的人-技术二元论。传统人文主义的技术观强调主体对工具的支配,将技术视为外在于人的理性对象,从而在本体论上确立了人之为主体、技术之为客体的层级关系。这一思维模式在现代社会演化为深层的技术焦虑、技术厌恶等,即技术被想象为一种异己的、潜在威胁性的力量,人与技术的关系陷于防御与抵抗的逻辑。
技术作为人类在世的方式,“一项技术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基于技术自身的逻辑和人类的意向性耦合而产生并将其外化的过程”[10]59。在这一进程中,人类凭借展现自身意愿的方式融入世界,并在人与技术的动态交互里彼此影响、相互作用。所以,技术与人之间并非以异己的姿态呈现,而是以共生、共在作为核心关系。由此,拒绝技术就不仅是个体层面的行为抉择,还是对社会网络的割裂,是对共同行动体的排斥。基于这样的认知,人与技术的关系不应被视为主客对立的二元结构,而应看作行动网络中相互作用、协同协作的机制。伦理的关注焦点也因此要从控制与抵御转向协商与共创。
因此,伦理重建的理论前提并非回归人类中心主义,而在于构建一种共生伦理体系。在此框架下,技术不再被单纯视为外在客体,而是以 “共在者”的身份参与人类世界的塑造与维系。人与技术关系的核心,从支配与从属的二元对立模式,转变为共创与共在的动态平衡状态。哲学反思的焦点也随之转移,从探讨技术是否对人类构成威胁,转向思考人类如何与技术实现和谐共存。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消解技术拒绝的伦理路径,并非对拒绝情绪进行压制,而是以共生的视角重新审视拒绝本身,使其成为人类与技术共在关系中不可或缺的反思性契机。简言之,这一理念的核心在于共生,而非试图超越技术。化解技术拒绝的根本路径,在于通过有意识地运用技术,重新塑造人类的主体性,并在此进程中达成技术与人类福祉的和谐共生。
(3)以信任-参与模式,完成技术拒绝的伦理修复
哲学上的共生伦理为技术拒绝的伦理化解提供了哲学基础,而伦理转化为社会实践,则需在制度、文化与个体层面实现信任的重建与能力的赋能。技术拒绝的消解并非单纯的技术教育或政策改良问题,而是一个同时涉及制度信任、文化资本与心理结构的综合性过程。由此,实践重塑的关键在于将人-技术关系从控制-服从模式转变为信任-参与模式,使个体重新获得在技术世界中的存在感与能动性。
在宏观层面,技术拒绝的伦理修复首先依赖于社会信任结构的重建。现代社会的技术治理体系往往以效率与安全为优先目标,但其隐含的技术权力结构却可能削弱个体的信任感。算法不透明、数据滥用、平台权力过度集中等现象,使公民对技术系统的信任转化为怀疑与抵触。因此,建立透明、可问责的技术治理机制成为伦理重建的前提。首先,制度设计应保障个体在技术体系中的可解释性与参与权。要通过立法与监管手段,确保数据采集、算法推荐、智能决策等过程具备可追溯性与公众监督机制,从而缓解技术黑箱所带来的认知不平等。其次,技术伦理教育与数字素养培养应成为社会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教育不应仅限于教会公民使用技术,更应引导他们理解技术的社会逻辑、伦理后果与文化语境,使个体在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理性信任。在布尔迪厄的理论视域下,文化资本在此获得了全新的延展内涵:技术素养不再仅仅局限于操作层面的能力,而是成为个体参与技术时代公共生活所必备的文化资质。借助教育的赋能作用,个体能够在技术系统里重新确立自身作为行动者的地位,进而实现从“被动适应技术”到“主动与技术共创”的转变。此外,在制度层面进行伦理修复时,需要以社会分配的公平性作为坚实支撑。技术资源、教育资源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在结构上存在的不均衡状况,是引发技术拒绝现象的社会根源所在。唯有在分配正义的框架体系内,技术的普惠特质与包容特性才能真正得以落地实现。由此可见,技术共生的伦理,并非仅仅是一个关于人机如何共存的道德命题,更是对社会结构正义这一议题的重新审视与探讨。
在微观层面,技术拒绝的化解需要回到人与技术互动的经验现场。个体对技术的焦虑往往并非源自技术复杂性本身,而是来自失控感与无力感。因此,伦理修复的一条重要路径在于“去技能化设计”(de-skill design) 与“心理支持系统” 的双重构建。“去技能化设计”并非贬低使用者能力,而是通过优化界面与交互逻辑,使技术系统更符合人的感知与行为习惯。唐·诺曼在 《设计心理学》 中提出的“可视性原则”与“反馈性原则”[11]78表明,良好的设计应当让使用者直观地理解操作后果,减少学习成本与焦虑负担。在伦理层面,这种设计思维意味着对“以人为中心”理念的重申:技术应适应人的经验结构,而非迫使人去迁就技术逻辑。对老年人、残障者或技术边缘群体而言,这种去技能化设计的意义尤其值得重视,它通过降低门槛实现技术参与的民主化。
与此同时,心理层面的支持同样不可或缺。技术拒绝常常与自我效能感缺失、社会孤立感以及信任断裂相伴。通过建立面向个体的心理辅导、社区陪伴与技术互助机制,可以缓解技术使用中的焦虑体验,使学习与使用过程成为社会联结与身份认同的过程,技术学习因此从“任务”转化为“共在”,从“操作性行为”转化为“关系性实践”。这种转化不仅修复了个体对技术的情感疏离,也促成了人与技术之间新的主体间性经验的生成。
无论在制度还是个体层面,技术拒绝的消解都指向一种共生伦理的实践化。信任的重建、教育的赋能、设计的包容与心理的支持,共同构成了从“对立”走向“共生”的四重路径。技术伦理的未来不在于彻底消除拒绝,而在于使拒绝成为一种可被理解、可被沟通的伦理姿态。
与此同时,心理层面的支撑同样至关重要,不容忽视。技术拒绝现象往往与个体自我效能感的匮乏、社会孤立感的侵袭以及信任关系的断裂紧密相连。通过构建面向个体的心理辅导体系、社区陪伴网络以及技术互助机制,能够有效缓解人们在技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焦虑情绪,让技术的学习与使用过程转变为促进社会联结、强化身份认同的过程。如此一来,技术学习便从单纯的 “任务”转变为“共在”的体验,从“操作性行为”升华为“关系性实践”。这种转变不仅打破了个体与技术之间的情感隔阂,还催生了人与技术之间新的主体间性经验。
无论是从制度层面还是个体层面来看,技术拒绝的消解都指向一种共生伦理的实践落地。信任的重建、教育的赋能、设计的包容以及心理的支持,这四者共同构成了从“对立”迈向“共生” 的四重路径。技术伦理的未来,不在于彻底根除拒绝现象,而在于让拒绝成为一种能够被理解、能够被沟通的伦理姿态。
综上所述,技术拒绝所引发的个体性失能,与其说是个体在技术浪潮面前被动地走向消亡,不如说是一种亟待重新审视与构建的主体性危机。这种危机的核心在于,随着数智技术朝着高度自治的系统不断演进,技术逐渐形成一种“彻底拒绝”的态势——在封闭的运行逻辑里,个体不仅被排斥在操作层面之外,更被摒弃于意义生成与价值决策范畴之外。这种系统性的“被技术拒绝”,使个体深陷由低自我效能感与技术异化感交织而成的恶性循环之中。
因此,化解这一困境的关键,并非要求个体单方面采取防御性的“主动拒绝”举措,而在于打破技术系统的封闭特性,消除导致“被拒绝” 的结构性障碍,从根本上重建人与技术之间的连接可能性。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单纯依赖个体的主动性拒绝,尽管在微观层面或许能作为一种保护主体性的临时性策略,但在宏观层面,却无法消除技术系统性拒绝所带来的深层危害。倘若技术持续以一种冷漠、黑箱化的权力形态存在,那么个体的任何拒绝行为,最终都可能沦为一种无声的抵抗,失去其应有的力量。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系统性的排斥会使人类在数智文明中面临“供养性废黜”的风险——人类从技术的主导者退化为被技术圈养的被动受益者,进而导致人类主体性的根本性萎缩以及社会结构的深度断裂。
所以,我们的目标不应仅仅局限于教会个体如何拒绝或防御技术,而应致力于消除被技术拒绝的根源。这就要求我们摒弃对抗思维,转向共生伦理,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广泛的技术普惠以及坚实的信任重建,将单向度的技术规训转变为双向的信任-参与模式。这意味着,我们要构建的是一个包容、可解释且允许人类充分参与的数智生态,让技术从排斥人类的异己力量,转变为促进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共在力量。换言之,重塑人与技术的合理边界,并非将技术拒之门外,而是通过上述一系列实践举措来重新确定这一边界。这一边界的确立,正是为了确保在这个数智化的世界里,人类依然享有“不被拒绝”的权利与尊严。当技术系统能够通过去技能化的包容设计以及伦理化的权力约束,主动接纳每一个个体时,我们才能真正走出“被技术拒绝”的阴影,实现以人为本的技术发展路径。这不仅是从根本上化解个体性失能的关键所在,也是构建一个更具人文关怀、更可持续发展的数智社会所不可或缺的理论与实践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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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闫宏秀,杜晓晔(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