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8月3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事项,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违情况,且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担保事项,且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裁事项,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董事、世茂集团董事会时任副主席及总裁许世坛给予警告,并处以490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监事长、世茂集团时任行董事及财务管理中负责人汤沸给予警告,并处以420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董事长许荣茂给予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总裁、董事吴凌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80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俞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80元罚款;对世茂股份时任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同时,对许世坛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汤沸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内,除不继续机构事证券务、证券务或者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机构中事证券务、证券务或者担任其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