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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他们建立的伍麦叶王朝等,在法统和宗教上效忠的是伊斯兰教法和阿拉伯/柏柏尔传统。他们从未宣称自己是古罗马或西哥特王国的合法继承者;元朝忽必烈带着汉军屠了哈拉和林这个蒙古的真正首都 定都北京 并且从易经大哉乾元定国号,清朝更是全面继承了中原的儒家文化官僚制度祭祀体系。
现代西班牙是1492年攻克格拉纳达消灭穆斯林政权 为基础,如果不把穆斯林政权定义为外来/非正统,现代西班牙的开国合法性就会发生动摇。现代中国其法统来自于对清朝全境疆域的继承(清帝逊位诏书将统治权完整交卸),强调的是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如果将元、清剔除出正统,在法理上会削弱现代中国对边疆地区(如蒙、藏、疆)自古以来拥有主权的叙事根基。
现在“团结人”时刻强调的“法统继承论”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新中国的建立不是简单的王朝更替,而是通过革命推翻了旧政权,主权合法性根本上来源于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和人民的广泛认同,而不是你所谓的继承!。
1)革命建国与“打江山”的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通过三大战役、渡江战役等,实际消灭了国民党的统治力量。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标志着旧法统已被革命暴力所取代。正如毛主席所宣告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主权不是谁“赐予”的,不是“继承”谁的,而是自己夺取的!
2)国际法上的“有效统治”原则现代国际社会承认一个政权,主要看其是否对领土实行有效、稳定的控制,而非看它继承了哪个古代王朝。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1年),依靠的是事实上代表全中国,包括对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实际治理,而非拿元清说事。国民党退据台湾后,已丧失对这些大陆领土的控制,因此其“地图开疆”毫无意义。
3)民族共同体不等于古代王朝延续“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基于近代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形成的多民族统一体,并非从元、清的法统直接推导。即便在把元、清视为中国的历史,那也只是为了说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而非现代主权的法律来源。新中国对边疆的主权,建立在解放军进驻、平叛、民主改革等现实行动之上。
4)借鉴中国的文化在姿态上,元清并不以“继承者”自居;在统治上,他们确又深度借鉴了前朝的制度。无论在法理上宣称“绍百王而纪统”,还是在制度上大量“承明制”,都不等于他们承认自己是汉人政权的“继承人”或者承认自己是中国!更多是一种向现实妥协的统治手段!
结论:新中国的法统基础是“枪杆子里出政权”和人民的选择,而非对清朝的继承。清帝逊位诏书只是权力交接的一个环节,而非根本依据。因此,不必担心剔除元、清会动摇边疆主权——真正让边疆属于中国的,是五星红旗插在那里,是解放军和人民政府在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