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大水风”推荐,来自《哈尔滨多小区绿地被私圈种菜,执法阻力巨大,老年住户情绪激动,如何解决该现象?》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行政处罚一般分为:警告、罚款、拘留,分别代表名誉惩罚、经济惩罚、人身自由惩罚,当然还有其他的,不多说。正常情况下,三种处罚的选择是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的,叫执法裁量标准,简单说就是情节轻微的警告,再重一点的罚款,最重的拘留,再再重的就超越违法变成犯罪了。执法呢就要做到“违法必究”,否则就维护不了公平,更起不到威慑作用。但执法实践中呢?已经从法不责众发展到了法不责“老弱病残孕”的地步,这个局面的形成自然有你说的执法者不敢担责、没有担当有关,但是当一种现象成为普遍,甚至形成顽疾,那自然有形成的土壤环境,不能片面的苛责执法者。简单说就是,当执法者严格执法时,谁来保护执法者。假如,我是你们大家养的一条狗,我听你们话咬了一个贼,结果明天因为这个贼是你家的远房亲戚,你反手把我打一顿,甚至杀了平息怒火,你猜你家其他的狗会怎么想?

所以,我们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也要有所改变,说我的观点:就说法不责老这一条吧!执法者不敢苛责老年违法者简单说就是一个原因,倚老卖老,脸面我不要了,罚款就不交,拘留体检不合格,你能拿我怎么样,要不我死给你看?怎么办?应该在已有的名誉罚、经济罚、人身罚的基础上增加一种可以让老年人“疼”的处罚方式————福利罚,比如暂停医保报销,尤其是我们有了新农合保险之后,现在医保覆盖面已经足够广了,老年人嘴里说自己啥也不怕,其实最怕看病花钱。具体执行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超过60岁以上老人应该裁决拘留处罚的可以替换成拘留天数每日五百元的罚款,罚款不自觉缴纳的暂停医保报销,这种暂停医保不应包括商业保险。